标准化工作
    

    标准化工作指导思想 根据《科研项目的管理过程及文件齐套要求》的要求,保证装备质量,控制研制周期,提高经济效益,指导各阶段的研制工作。

    标准化的工作目标 (1)水平目标:包括产品标准(规范)的水平,产品标准化的水平包括:通用化、系列化、模块化程度等; (2)效果目标:包括技术、经济效果,如对提高产品效能的作用,预计节约的研制经费等。

    标准化的工作范围包括:综合保密信息管理系统的论证、研制、生产、使用和管理。软件研制要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《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》的规定,在项目研制的各个阶段实施严格的标准化管理,系统地开展标准化工作,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研制全过程的技术状态管理。

    标准化工作要求如下: (1)组织编制《标准化大纲》,以此作为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依据。在研制建设过程中,按《标准化大纲》的要求实施标准化工作; (2)由课题组以及科技处和质管办,负责标准化的有关人员组成标准化工作组,全面担负系统研制中的标准化工作; (3)标准化检查要贯穿系统研制建设的全过程,由标准化工作组结合技术方案评审、高试和验收工作,组织对标准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,及时发现、协调需要解决的标准化问题,审查设计文件成套性、正确性和一致性情况,包括: (1)设计文件的齐套性应符合《科研项目的管理过程及文件齐套要求》; (2)设计文件编写内容应符合《科研项目技术文件编写内容要求》; (3)设计文件的格式应符合《科研项目技术文件编写格式要求》; (4)设计文件的编号应符合《文件的分类编号》,标准化管理人员的职责是在课题总负责人的领导和指导下,完成系统研制各阶段的标准化工作任务。 (1)各阶段应完成的主要任务应符合《设计和开发程序》的要求; (2)标准化管理人员在系统研制过程中应认真履行其职责,系统研制单位应给予支持,并接受指导; (3)标准化管理人员在系统研制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国家、军队的有关标准化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方针、政策,对新产品实施标准进行监督检查,对新产品贯彻有关标准和标准化要求以及贯彻的正确性负责; (4)对标准化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,并协助其解决; (5)对不符合有关法规、规章或标准的技术文件应予以制止; (6)参加设备研制各阶段的设计评审、工艺评审、产品质量评审、成果鉴定及设备验收,。